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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共(12篇)

发布时间:2023-11-25 10:27:11 查看人数:82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共

第1篇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共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

青川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xx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xx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xx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2

勐腊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民委的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民族经济工作,真正做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使有限的民族专项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云财农〔xx〕147号、云族发〔xx〕58号文件要求,勐腊县民宗局对xx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情况

民族专项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资金的申报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评估论证工作。年初,勐腊县民宗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

(二)、确定年度上报项目。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xx年共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目;总投资357万元,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其中: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万元(西民宗发〔xx〕25号);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西财农字〔xx〕278号);“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50万元(西民宗联发〔xx〕01号。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xx年州民宗局、州财政局以《关于下达xx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计划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xx〕25号、西财农字〔xx〕208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xx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字〔xx〕278号)和《关于下达xx年度民委系统“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xx〕01号)等文件下达了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补助资金总额为3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

在执行项目时,“做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xx年,勐腊县重点实施了交通、人畜饮水、文化体育、种养业、科技培训等大类25个扶持子项目,项目总投资357万元,其中投入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抵资37万元)。项目涉及项目涉及10个乡镇11个村委会1142户11483人。

(一)项目成果和效益

一年来,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完成善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境地少数民族群众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了群众的观念,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快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在边境地区树立了国家大力扶持边境少数民族发展的良好形象,对巩固边防、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注入,在解决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生活、基本生产的同时,涌现了一批“兴边富民示范村”。如勐捧镇曼诺董自然村;回伞、曼暖远克木人自然村,勐腊镇曼岭自然村等4个示范村,当前,示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兴建村内道路硬化、桥梁、人畜饮水等项目,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大力扶持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生猪养殖212头。培育了一批稳定增收的产业,达到了群众增收,农村增效的目的,有70户群众受益。三是社会事业明显进步。通过国家补助,群众自筹、投工投劳等资金筹措方式,新建了文化室、球场、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有“农村致富通”、有线电话、村村通工程、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并存,覆盖整个项目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7期6644人。四是群众积极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成了这实施项目的主体,在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群众积极投工劳,千方百计跑项目,找资金,到处呈现出你追我赶建设家园的繁忙景象。

四、资金使用情况

xx年,上级下达我县民族专项资金320万元,目前完成下达资金320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100%。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建立了财政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对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体、明确。

(二)制度执行情况。

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合理到位:

1.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2.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没有用于支付基建工程款;没有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它活动;没有用于对外借款、对外投资;没有擅自调整预算、计提管理费、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或截留财政资金挪作它用等情况;

(四)资金拨付情况。资金能够做到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

1.没有存在转移项目资金的情况;

2.没有存在以拨代支的情况,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

(五)资金监管情况。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

1.做到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2.没有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

(六)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我局要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以上是我县xx年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到位、下拨、使用及其效益情况。一年来省民委、州民宗局、州财政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25项,扶持资金共320万元,勐腊县世族专项资金实行县财政报帐制度。勐腊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2篇 省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省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xx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xx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23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第3篇 关于新农村建设涉农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关于新农村建设涉农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州财政局财监发377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于xx年9月15日至20日,对文件要求的6项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xx年1月至xx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二、自查情况

(一)资金计划情况

20**、 20**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xx年816万元、xx年1777万元);其中:国家安排1219万元(xx年447万元、xx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xx年337万元、xx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xx年32万元、xx年522万元)。

xx 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xx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 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 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二)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20**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39万元(xx年784万元、xx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xx年343万元、xx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xx年343万元、xx年114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291.6万元(xx年774万元、xx年1517.6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xx年**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xx年**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42.6万元,余182.4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xx年指标,结转到xx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xx年、xx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安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经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是财经所已经将资金

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由于我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五)建立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于xx年开展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我县自xx年以来,已将上述6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放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全部予以公开,并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各乡镇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另外,财政局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股室,不仅要从财政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问效,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第4篇 关于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关于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扶贫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扶贫资金的监管,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x文件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20xx年扶贫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扶贫资金xx万元。其中:xx续建村道xx公里,补助资金xx万元,茶叶产业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xx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xx村道扶贫项目。

该项目于20xx年开展实施,20xx年4月完成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并向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出具了申请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该项目任务下达xx公里/xx万元,实际完成xx公里,扶贫资金安全到位,资金使用准确无误我镇派出专人监管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二、茶叶产业扶贫项目。

该项目扶贫补助资金xx万元。

1、茶苗购买发放用款xx万元,xx村发放茶苗“福选9号”xx株,金额xx万元;伏金村发放茶苗“乌牛早”xx株,金额xx万元,发放“福选9号”xx株,金额xx万元。茶苗发放准确到户,资金落实保障有力,为茶叶栽种争取了时间。

2、茶叶产业扶贫项目xx叶园生产便道工程用款xx万元。该便道工程长xx公里,修建金额xx万元(群众自筹xx万元,扶贫补助金额xx万元),该工程已全面竣工。

3、茶叶产业扶贫项目xx村茶叶园生产便道工程用款xx万元。该便道工程长xx公里,修建金额xx万元(群众自筹xx万元,扶贫补助金额xx万元),该工程已全面竣工。为我镇茶农运输、销售茶叶提供了方便,为茶农脱贫致富带去了有力的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扶贫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扶贫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并高度重视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搞好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考评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上来。

第5篇 小农水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_____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_____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_____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j长郭远方任组长,副j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_____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_____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20_____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_____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_____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_____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_____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_____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_____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_____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_____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_____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小农水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第6篇 中学惠农涉农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中学惠农涉农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贯彻落实xx年3月23日全县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会议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专项资金交叉检查的通知》(铜教发〔xx〕64号)精神,根据县教育局xx年3月27日上午召开了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暨教育专项资金检查筹备会议工作安排,我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现将看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铜委办字[xx]14号《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根据县局工作会议要求及安排,成立了教育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兼板场中学校长安正武,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曾昭斌、安华松任副组长,冉隆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门办公室,并且明确专人办公,开展学校涉农惠农资金专门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范围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自xx年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投入情况

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02.2万元(以自然年度计算,下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3.1657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68.75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13.6425万元(含xx年提标6.2825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78.302605万元(含学生缴纳提标资金12.56054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40万元(含秋季学期追加500个名额62.5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 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5.4032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06.25万元(学校还未收到银行汇款通知)。

(二)支出情况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146.352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49825万元、基础设置建设1.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553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51.8373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54.984153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59.2084万元。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291.603553万元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9.776553万元、基础设置建设59.57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2.2521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147.2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26.295849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11.0866万元。

xx年截至2月底教育经费支出39.7515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751538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28.66786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61.8750万元。

三、 教育经费的保障情况

上级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资金实行银行账户管理,严格现金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

四、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每学期“两免一补”落实到位,寄宿生生活补助、困难学生补助及助学金都属实上报,按时发放,无虚报冒领情况。

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支取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主管校长签字,并报经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方可入帐。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行政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并经学校监督委员会公示后方可施行。金额超过1万元项目的报教育局相关领导审批。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校委会决定后才添置。所有购买物品必须有保管人员登记后方可领取使用。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五、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营养改善资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并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拟出采购计划,大米、菜油和猪肉由教育局统一制定购买,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蔬菜等自行购买的必须在有资质的公司购买,并且严格保证食品质量,学校每次购买必需有学校监督委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员必须及时如实登记进出库台账。食堂所有产生的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才允许进入报销程序。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本次经费的自查工作,我们发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用经费使用随意性还比较大,虽然每学期都通过预算,但是各部门对预算不够重视,提供数据缺乏依据,在实际使用中也缺乏计划性,同时也由于一些不确定因数,导致实际使用和预算产生很多差距,导致某些方面预算资金缺口较大。

2、账务不规范。由于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加之电算化中账套分类不太科学,造成学校经费使用分类比较混乱,特别是营养改善款和寄宿生生活款帐上统计混乱。不能及时、准确和清晰的反应两项专款支出和结余。

3、账务处理滞后。由于报账程序繁杂,会计员没有及时处理相关记账工作,导致学校每月账务情况没有及时反映。

4、贫困寄宿生生活款学生卡上余额清算不及时。由于营养餐实行刷卡消费,学生的卡是实行编号管理,但是学生由于保管等问题,换卡比较频繁,造成一个学生出现多张卡,而且每张卡上的余额不能合并到同一张卡,加之学生私自转卡,导致期末清算非常困难,无法将剩余生活款按时兑现给学生,同时也导致不能准确计算出学生刷卡消费金额。

5、贫困寄宿生评审不到位。虽然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操作,申报表一律由学生所在村出具书面证明,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但是由于教师对每个学生家庭情况不是完全了解,导致部分应该享受的学生没有享受到该项补助。

6、xx年11月份国家追加500名贫困寄宿生指标,学校按照教育局要求通过银行发放给享受对象家长账户,但是由于家长提供信息有误,导致50户无法上账,造成资金滞留。

7、食堂采购入库登记不及时,出现部分采购漏登,造成食堂台账金额、会计明细账账面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有不符。

8、食堂储藏室太小,采购分类困难,排气设备差。造成管理有些混乱。

针对以上八个方面问题,学校专门召开整治铸廉领导小组会议,提出以下自纠方案,有学校相关部门落实:

1、学校有财务室牵头,由各办公室拟出本部门资金需求计划,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在需求项目后面定出a、b、c、d四个属性。财务室根据沿教发[xx]306号文件《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经费管理使用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将需求经费分成办公费、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安全经费、小型维修五个板块,拟出预算方案提交校委会讨论,预算一旦通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范公用经费使用,本着既要保障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开支。

2、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积极要求上级部门升级和规范财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将食堂账务单独核算,定期并帐。这样食堂账务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记账,及时结算处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更新食堂刷卡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卡一号,学生换卡不换号,这样每月能清楚看到每个学生生活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期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清算剩余生活费。

4、为了明确营养餐款和学生生活款的使用和结存金额,决定在xx年底结账时统计出来的学生卡上余额数作为贫困寄宿生活费的余额,其余余额作为营养餐款的余额,虽然不太准确,但是可以为今后的明确分清两种款项打下基础。

5、学校要建立学生家庭档案,为学生享受贫困生活补助提供可靠依据,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从本学期起,贫困寄宿生补助款生生活费不再由学校直接将金额上到学生卡中,而是采取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学生再根据用餐需求缴纳生活费,生活费款作为食堂暂收款处理,再根据用餐金额确定食堂收入,期末及时清退学生剩余生活款。

6、积极清算商家货款,清算专项资金剩余款项,多方联系未兑现贫困寄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及时将款项兑现给学生,是在通过银行无法兑现的,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发放现金给学生本人。学校控制学生生活用餐的盈利,生活用餐的盈利只能用于弥补亏损和改善食堂用餐条件,不得用着学校办公等经费,更不得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核准营养餐款使用金额,将剩余款项根据教育局要求上缴教育局专户中。

7、积极督促新食堂的建设工作,尽快启用新食堂,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以上几方面的整改由总务处牵头,每项明确了专人负责。随时反馈整改进度,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争取妥善解决存在的各项问题。

第7篇 关于涉农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关于涉农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县纠风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黔纪办发„2022‟10号精神和县纪委《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的通知》龙纪通„2022‟33号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安排下,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意识不主动。领导主要精力在于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

2、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3、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二、整改情况

我乡将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中存在问题逐项列出,并将问题解决方案和所涉部门及人员向与会人员作了详细汇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分管负责人加强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整改合力,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按时保质做好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整改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农村低保工作,今年以来,巴江乡采取年初定时审查、季度复查、随机抽查的方式,从农村低保工作申请、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乡社会事务办审查、乡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发放十个步骤着手,对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复核。此次复查复核明确由乡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信用社、包村干部、村两委、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主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三类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经复查复核属实的,坚决予以清退。此外,将在调查中发现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接受复查复核,取消“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的低保户115户197人,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29户241人。

三、整改成效

通过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的梳理,达到了底数清,无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公款私存等问题。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监管意识不主动、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等行为,进一步发挥了财政涉农资金效益

第8篇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

我局根据黔粮计财[20xx]110号文《关于开展粮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于5月底安排全市粮食企业对各项目资金收支使用进行自查,并由局纪委牵头相关处室配合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有灾后重建项目的企业采取抽查、开会、电话查询和上报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粮食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抽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自4月份以来,各项目单位收到省级财政拨补灾后重建资金300万元,省军粮办拨补资金15万元,共收到拨入灾后重建资金315万元。

2、使用情况

已经使用129.4万元,其中:用于恢复受损仓房和仓储设备设施78.4万元、新建仓房7.2万元、新购仓储设施设备1.79万元、修复受损加工设施设备36.7万元,其他5.31万元。尚未使用资金185.6万元。其中:

(1)市粑粑坳粮库100万元用于新建粮仓,现前期招投标的工作正在进行中,8月份动工。

(2)贵阳市面粉公司50万元,用于立筒库改造通风设施设备购建,前期论证工作已进行。

(3)开阳县财政欠拨县粮食局10万元。

二、20xx年扶持性补贴使用情况

根据黔财建[20xx]99号文,20xx年省财政拨给我市扶持性补贴105万元,已使用资金102.22万元,其中:

1、贵阳市粮油食品公司鲜面生产线改造20万元和乌当区粮油产业化园区建设项目30万元已竣工达产。

2、根据市经发字[20xx]65号文通知,拨扶持性资金20万元给康乐豆制品厂生产建设,目前康乐豆制品厂的产品已投放市场。

3、修文萝卜干建设项目20万元正在与合作方落实股份,部分生产设施已购置。

另有15万元扶持性补贴是拨花溪区燕楼乡集贸市场建设,此项目不是我局上报。

三、20xx年粮食简易建筑费使用情况

收到省级财政安排简易建筑费67万元,已使用资金42.47万元,各项目单位根据仓房的具体情况进行维修改造。尚未使用资金25万元。其中:

1、甘荫塘粮食仓库15万元粮食简易建筑费用于7号仓升高改造,由于改造工程总投资90余万元,资金缺口大,现正筹措资金争取在本年度启动谷丰市场改造时一并完成。

2、开阳县粮食局10万元粮食简建费,因购销公司提供的维修内容和财政下达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故县财政至今尚未拨付此款。

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灾后重建和项目资金,各单位都严格遵守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及时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五、xx-xx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3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第9篇 县就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第10篇 年度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年度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自商发[20xx]102号),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了“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并成立“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现将我局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专项资金情况

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

2、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3、20xx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

5、预拨20xx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

6、“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以上专项资金合计929.33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财政直接拨付资金:(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3)、预拨20xx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4)“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2、本单位直接拨付资金:20xx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3、本单位购买市场监测设备资金: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以上由财政与我局拨付的专项资金,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拨付到了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确保了钱用到了每一个项目上。

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情况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专项资金,我局都实行明确的负责制,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并且确定了专门的管理人员。

2、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对每一项专项资金,有专人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建设及时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专项资金需要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的,确保验收符合要求后及时拨付。

3、确保专款专用原则。经常会同县财政局,加强对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不挪着它用,不违反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同时要求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了相关财务处理,不得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不得将资金转移、侵占和挪用,不得虚报冒领专项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建议降低获得商务扶持资金的门槛,让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也有机会获得资金扶持,使企业尽快做强做大。

2、建议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扶持,促进县域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尽快发展壮大。

第11篇 河北开展专项资金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

开展作风整顿是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发展成效的迫切需要。要以这次作风整顿为契机,以促进思想解放、调整精神状态、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发展成效为目标,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要求。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河北专项资金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河北开展专项资金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篇为确保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有效进行,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强化落实,多措并举认真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目前,针对懒政怠政、专项资金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台账,确保自查结果的有效性。详细部署,落实责任分工。

按照《阜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及八项清理内容,全局坚持问题导向,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后形成自查报告,建立台账,并责成稽查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存在问题的执法队,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督促做好整改落实。

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和完善了机关工作、请销假、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制度,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无故不到岗、工作时间搞娱乐活动或上网玩游戏。

自查整顿,狠抓措施落实

大力整顿机关工作纪律,坚持工作与监督并重的原则,由主管领导带队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和各队作风进行督查;积极按照省、市要求做好古树名木保护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和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公务经费管理,对全局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一经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情况,严肃查处。

河北开展专项资金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篇,尽在1566范文网。

第12篇 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加强和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上级指示,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救灾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民政办都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专户金额与账目符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镇在xx年7月至xx年12月中,民政下拨经费共计88308.7元,前期未发金额30082元,我镇实发金额为9313160.7元,余额0元,下拨金额与实发金额差额为0元。xx年1月至xx年12月中,民政下拨金额为2325597元,乡镇实发金额为2322917元,余额为2680元。经查实2680元为临时救济金。我镇民政专项资金的发放中,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共(12篇)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青川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县财政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参合情况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XX23人,参合率97.17%。(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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